一、目 標:〈一〉推廣溜冰運動,增進全民運動風氣。
〈二〉促進全縣青少年、國小學童正當休閒運動。
〈三〉提昇全縣各國民中小學溜冰技術水平,培訓本縣優秀選手。
二、指導單位:臺北縣政府、臺北縣教育局、臺北縣體育會、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三、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體育處
四、承辦單位:臺北縣體育會溜冰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臺北縣議員曾文振服務處、台北縣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板橋市公所、
大觀國民小學
六、活動日期暨報名:
〈一〉比賽時間:98年3月29日(星期日)08:00~18:00團體請7:00報到,7:30領隊會議。
〈二〉開幕暨頒獎典禮:98年3月29日(星期日),上午10:30於江子翠競速溜冰場中央舉行
〈三〉閉幕暨頒獎典禮:98年3月29日(星期日),下午15:00於江子翠競速溜冰場中央舉行
〈四〉相關網站
1、臺北縣政府體育處:http://www.t-sports.tpc.gov.tw/
2、臺北縣體育資訊網路中心:http://sport.tpc.edu.tw/people/search/default.htm活動公告
3、臺北縣體育會溜冰委員會:http://www.tpcskating.org
4、臺北縣體育會:http://www.tcaf.org.tw
七、活動地點:
〈一〉競 速:江子翠國際競速溜冰場,由板橋市環河快速道路江子翠水門進入左轉。
〈二〉花 式:板橋市大觀國小禮堂。
〈三〉曲棍球:江子翠國際曲棍球溜冰場,由板橋市環河快速路江子翠水門進入左轉。
八、領隊會議時間:98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2:00於板橋市四川路一段157巷5號召開
(競速、花式、曲棍球)領隊會議,抽籤時間未到球隊由會議召集人代抽。
九、本次自(主)辦活動保險,保額100萬。
十、本次比賽遇雨照常舉行,但若遇到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由大會宣佈比賽延期,並再研究舉辦之日期。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3月15日(星期日)下午10點止,報名截止日以收件日期為準。
PS:不接受現場報名
十二、報名方式:以學校為單位,一律用電子郵件E-mail方式報名
報名表下載http://www.tpcskating.org
報名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 收件組會主動回函告知收件確認
一日內如未收到回函再請來電(02)2964-7799秘書處查詢
〈一〉競速相關查詢:0937-983-161蔣進發教練。〈二〉花式相關查詢:0932-064-143陳鈞銘教練。
〈三〉曲棍球相關查詢:0958-050-005王芝涵教練。
十三、繳費方式:領隊會議前繳交至秘書處(02)2964-7799賴碧嬌總幹事。
十四、獲團體錦標及個人前三名之各校有功人員,請參照97年3月20日北教國字第0960735166號函修正發佈臺北縣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依教育局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十五、報名以學校為單位並蓋校印以及選手個人數位大頭貼照片,國小附學籍證明書正本,國中附學生證影本。
十六、本次競速組採電腦紅外線終點計時~成績公佈、公開公平。
十七、實施項目:(競速、花式、曲棍球、比賽日期於同一天舉行不能跨項報名比賽)
(一)競速項目
1.國小組:
年齡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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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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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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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年級男女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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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級男女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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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年級男女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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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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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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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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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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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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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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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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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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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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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個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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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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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公尺個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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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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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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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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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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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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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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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公尺個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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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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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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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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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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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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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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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公尺個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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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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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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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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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2000公尺
男、女子組美式接力
每校每組限一隊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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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人一隊,不限鞋款,比賽費用:每隊600元整。
(無論選手、新人、休閒皆可自由搭配,不可男女混搭)
團體接力賽選手之上裝必須四人同一樣式及顏色,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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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接力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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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接力賽(2人一組)每人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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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中組:
年齡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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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男女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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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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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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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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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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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公尺個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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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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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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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公尺個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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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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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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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公尺個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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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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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2000公尺
男、女子組美式接力
每校每組限一隊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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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人一隊,不限鞋款,比賽費用:每隊600元整。
(無論選手、新人皆可自由搭配,不可男女混搭)
團體接力賽選手之上裝必須四人同一樣式及顏色,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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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競速項目實施分組規定:
(1)選手組:(不限鞋款)
比賽分組:國中男、女組,國小低、中、高年級男、女組。
比賽項目: 300公尺、500公尺、1000公尺計時賽,每人比三項,接力除外。
比賽費用:每人500元整。
(2)新人組:限長統休閒鞋(鞋身高度需超過腳踝中心點5公分以上)
比賽分組:國中男、女組,國小低、中、高年級男、女組。
比賽項目:300公尺、500公尺計時賽,每人比二項,接力除外。
比賽費用:每人400元整。
(3)休閒組:限長統休閒鞋、(鞋身高度需超過腳踝中心點5公分以上)、固定式底座、不限材質、限輪子80mm(含)以下。例:長統休閒鞋符合上述規定均可。
比賽分組:國小各年級男、女組。
比賽項目:200公尺計時賽,每人比一項,接力除外。
比賽費用:每人250元整
(4)2000公尺團體美式接力
比賽分組:國中男、女組,國小男、女組。
比賽項目:2000公尺團體美式接力,4~6人一隊,不限鞋款(無論選手、新人、休閒皆可自由搭配,不可男女混搭)選手之上裝必須四人同一樣式及顏色,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比賽費用:每隊600元整
(5)師生接力賽
比賽分組:不分男女,師長需為同校之教職員、學生限國小以下(含)不限鞋款。
比賽項目:400公尺接力賽(2人一組)每人一圈
比賽費用:免費
4. 競速項目獎勵方式:
(1)競速個人獎:選手組前六名頒發獎狀乙張,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獎牌乙面。
選手組個人三項合計總冠軍加發獎盃一座。
(2)競速個人獎:新人組前六名頒發獎狀乙張,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獎牌乙面。
(3)競速個人獎:休閒組前十名頒發獎狀乙張,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獎牌乙面。
(4)師生接力賽:前十名頒發獎狀乙張,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獎牌乙面。
(5)團體接力前三名頒發大型金、銀、銅團體獎盃乙座,個人敘獎依報名名單列名者頒發獎狀乙張、前三名出賽者獎牌乙面。若各組不滿4隊依比例給予團體獎盃。
(6)團體接力比賽團體獎盃比例給獎辦法:參加隊數二(隊)取一名頒發獎盃;參加隊數三(隊)取二名頒發獎盃;四(隊)(含四隊)以上取三名頒發獎盃。
(7)國小競速團體獎:以學校為單位,累計總分取前三名,列為冠軍、亞軍、季軍頒發總獎盃。如遇總積分相同,以該組所得第一名數多寡決定,以此類推。
(8)國小男、女選手組,參賽者六名以上前六名有積分(即7分、5分、4分、3分、2分、1分),六名參賽者取前五名(即6分、4分、3分、2分、1分),五名參賽者取前四名(即5分、3分、2分、1分),四名參賽者取前三名(即4分、2分、1分),三名參賽者取前二名(即3分、1分),二名參賽者取第一名(即2分)。
國小男、女新人組,四名以上參賽者取前三名(即3分、2分、1分),三名參賽者取前二名
(即2分、1分),二名參賽者取第一名(即1分)。
國小男、女休閒組,四名以上參賽者取前三名(即3分、2分、1分),三名參賽者取前二名
(即2分、1分),二名參賽者取第一名(即1分)。
團體接力比照選手組計分方式雙倍給分。
師生接力賽比照選手組計分方式給分。
(9)獲團體錦標及個人前三名之各校有功人員,請參照97年3月20日北教國字第0960735166號函修正發佈臺北縣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依教育局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10)
破紀錄獎金:為鼓勵優秀選手,凡北縣選手參加本次比賽,破北縣選手組紀錄者,予以頒發獎金500元,以茲鼓勵。同項目若有兩位以上選手皆破紀錄,則取成績較佳者。
(11)
刷新紀錄獎狀:凡台北縣選手參加本次比賽,刷新參加組別選手、新人組台北縣紀錄者,予以頒發刷新紀錄獎狀乙張,以茲鼓勵。同項目若有兩位以上選手皆破紀錄,則取成績較佳者頒發。
(12)
競賽結束後先行公告成績,前三名於名次確定後,在溜冰場表彰之,獎狀於賽後一星期內寄至各報名單位聯絡人處。
(二) 花式溜冰項目及分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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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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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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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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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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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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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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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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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齡選手組(直排、並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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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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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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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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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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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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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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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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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齡新人組(直排、並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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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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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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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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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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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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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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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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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花式項目,分齡選手組,自由型、長曲,時間為2分15秒正負5秒,動作不限。
直排花式、並排花式分別比賽。
2.分齡新人組(直排、並排花式分別比賽),時間為一分半鐘,指定動作如下:
《1.前剪冰》《2.後剪冰》《3.前飛燕》《4.莫合克步》《5.雙足轉旋》《6.華爾滋跳》。
3.團體花式8~30人,時間為3~4分鐘。
4.隊形花式8~30人,時間為3~4分鐘
5.自由型:
音樂使用卡式錄音帶或CD,僅限錄選手個人使用之音樂,嚴禁使用內容有歌聲或對白之音樂,卡帶內外必必須標明選手組別、姓名、項目,於報到時繳交大會檢綠組。
6.評分準則:
依據國際溜冰總會下所述之評分系統計算所有花式溜冰比賽得分。此數為表示競賽者之能力。額外增加小數點由0.1至0.9,可進一步分別出比賽者之差異。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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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溜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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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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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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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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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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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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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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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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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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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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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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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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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強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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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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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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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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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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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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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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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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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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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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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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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評比規則:
(一)採用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審定之最新溜冰比賽規則。
(二)如發生規則未明訂之事件,由裁判會議決定之。
8. 花式溜冰獎勵辦法
個人項目前六名,頒發獎狀、獎牌乙面,總積分記分方式:
按累計分方式:每項名次按7、5、4、3、2、1計分,團體花式項目加倍。
累積總分列為冠軍、亞軍、季軍、殿軍。如遇總分相等,以該組所得第一名多寡決定,
以此類推。
*分齡新人組不記總積分。
花式團體獎:取前三名,第一名獎盃、獎牌、獎狀;第二名獎牌、獎狀;第三名獎牌、獎狀。
9. 報名費:花式個人項目$400、團體花式、隊形花式每人$250,其報名費用於領隊會議時繳交。
10. 報名時,國小附在籍證明影本乙份;國中附學生證影本乙份。(有學校官防就不必以上證件)
(三) 曲棍球溜冰項目及分組限制
A.國小高年級組(四~六年級) B. 國小低年級組(一~三年級) C. 國中校隊組
※ 該隊伍應為台北縣境內之國小代表隊伍
1.
為體諒校隊推廣不易,將採街頭曲棍球打法,各隊自行決定是否需要守門員。
如無守門員之隊伍將採用5席攻擊手於場上進行比賽,
但攻擊手不得做出任何守門員相關之蓋球動作,否則將以犯規論處。
2-1.攻擊手必須裝備為-頭盔-護肘-護膝-手套(可以用其他較厚之手套代替)
至於防摔褲及護胸,為建議配戴之裝備。
3. 各組隊伍參賽人數為攻擊手12員,守門員2員.
4. 低年級組別球員可允許跨組越級比賽.高年級組別球員則不可降級比賽.
5.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制定之溜冰曲棍球競賽規則。
6. 比賽組別/賽制 國中組(15/3/15)不停表.使用扁球. 國小組(10/3/10)不停俵.使用圓球
7. 校隊組報名時應附上在學證明否則不予受理.
8. 報名請一律用電子郵件報名,E-mail: [email protected]
收件組會主動回函告知收件確認,一日內如未收到回函再請來電0958050005王芝涵教練查詢
9. 報名費用:曲棍球每隊新台幣$2,000元整。
10. 球員註冊費︰每人一年50元.
10. 比賽日期︰3/29星期日.如報名隊伍踴躍則安排3/28.29兩天比賽.
曲棍球溜冰獎勵辦法
★獎勵:每組冠/亞/季軍 頒發獎盃/獎牌/獎狀(隊數不足六隊時則為表演賽)
除國小組外各組報名未滿三隊取消比賽。
十八、報名注意事項
1、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已確實詳閱與認同競賽規則,不得對相關事項提出任何異議。
2、競賽有任何未明定事宜以大會裁判組判決為準。
3、報名競速項目請教練選手詳閱組別的鞋款限制及參賽資格。
4、報名競速項目為便於登錄作業與準確性,請先行整理歸類後依年級性別順序填寫報名表。
5、報名時曲棍球項目如以學校單位報名需蓋有學校印章與附學生證明文件。
6、報名費請於領隊會議前完成繳納。
7、各組報名人數如不足時,將於領隊會議後依決議取消或合併於他組並公告於網站分組名冊中。
8、領隊會議結束後於網站公告團體分組名冊,請於公告期間上網核對登錄資料,錯誤處請以電子郵件申請更正,更正範圍限姓名錯字,校名錯誤,性別錯誤,不得加人與換人,更換組別與比賽項目需為承辦單位登錄錯誤並提出原始報名資料為依據。
9、各單位領隊、教練務必備妥足以證明選手參加組別證明文件(學生證在學證明書)帶至比賽場地備查,大會得隨時抽驗之,若無法提出有效證明文件時,大會有權取消該選手得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