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104年C級教練講習辦法
一、目 的:培植滑輪溜冰運動推廣人才,提高滑輪溜冰技術和教學水準,培養儲備C級教練和提升初級教練人員素質。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四、承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臺中市體育處、臺中市極限運動場
六、講習地點:臺中市極限運動場 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崇德八路一段93號
七、講習時間:民國104年 8月 28 日至 8月30 日。(星期五 ~星期日 )
八、參加對象:凡對滑輪溜冰運動教學和推廣有興趣且嫻熟滑輪溜冰核心基本技巧者歡迎報名參加。
九、學員資格: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無不良嗜好者
- 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有志於從事滑輪溜冰教學和推廣工作者。
十、講習科目:體能訓練法、滑輪溜冰運動基本核心技術、滑輪溜冰運動規則概論、教學技術指導、運動傷害防護、學科/術科測驗等。
十一、報名方式:
- 填寫電子檔報名表(如附件)
- 一吋半身照片三張(報到時現場繳交)。
- 報名費新台幣 2500 元正。
- 於104年 8 月 20日(週四)以前Email至 [email protected]報名即可。連絡電話0910-422373 總X事易清風
十二、注意事項:
- 學員研習時間交通膳宿請自理。
- 本簡章依本會裁判、教練制度辦理。
- 報名者請攜帶溜冰鞋,以備實際術科測驗用
十三、附 註:
- 參加講習學員缺課四小時以上不得參加學科考試。
- 參加學員資格審查通過完成學科講習始可參加術科考試。
- 學科和術科成績各占50%,二者加總成績超過70 分者為合格。
- 通過講習合格之學員,將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發給C級滑輪溜冰教練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