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章程
1.活動宗旨:提昇運動人口,落實全民運動,提供良好休閒活動
2.活動時間:中華民國98年4月25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
3.活動地點:台北市南港國小操場
4.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台北市體育處、台北市體育總會
5.主辦單位:台北市南港區體育會
6.承辦單位:台北市南港區溜冰委員會
7.協辦單位:內湖區溜冰委員會、南港區社區發展協會、南港國小、南港分局
8.活對對象:凡設籍於南港區、內湖區或有意願參與直排輪相關活動者
9.報名費用:採單項報名計算,每單項每人200元報名費
10.報名方式:採網路、通訊或現場報名,並採團體報名
11.活動方式: 分別為初級障礙賽、進階障礙賽、高級障礙賽
12.分組方式:分組為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組、大專院校組
13.比賽規則:
障礙賽係為過障礙為主,凡參賽者必須通過障礙角錐一半以上視為合格,倘若參賽者無法順利通過一半以上者,大會將給予一次重新比賽機會,若仍舊無法通過一半以上者,將失去比賽資格。場地擺放位置及秒數增加方式如下:
(一)初級障礙賽:(附件1)
擺放10個距離120公分障礙角錐所組成的單排場地,加速距離為5公尺,並以計時方式限定使用前溜雙腳S型,採個人方式進賽,每踢倒或移動角錐一個,加總秒數0.5秒
(二)進階障礙賽:(附件2)
擺放15個距離80公分障礙角錐所組成的場地,並加入迴轉道,迴轉後再由15個距離120公分障礙角錐所組成的場地,並以計時方式不限動作採個人方式進賽,每踢倒或移動角錐一個,加總秒數0.5秒,未依規定路線前進者將失去比賽資格
(三)高級障礙賽:(附件3)
擺放20個距離80公分障礙角錐所組成的場地,此場地限定用單足S型前進,加入迴轉道,迴轉後再由15個距離120公分障礙角錐所組成的場地,並限定用後溜雙足S型前進,並以計時方式採個人方式進賽,每踢倒或移動角錐一個,加總秒數0.5秒,未依規定路線前進者將失去比賽資格
14.評比規則:(1)由WSSA國際平花規則
(2)如有未明定之事件,由裁判團判定之,不得異議
15.獎勵辦法:參賽者取前六名頒發獎狀一張,前三名另頒發獎牌一面,單項未滿6人將不予頒發獎牌
16.注意事項:
(1)參加選手出賽時一律穿著護膝、護肘、護腕、安全帽,否則不得參賽
(2)比賽若遇雨則延期舉行,日期將由大會統一宣布
(3)如需提出異議應在該比賽結束後十五分鐘內,由領隊以書面提交裁判
長,由裁判委員會決議,經審判委員會之判定,任何人不得再提出異議
(4)如未經合法程序抗議,以致干擾比賽進行,或污辱裁判之工作與行為者,除取消本次參賽資格外,將由大會審判委員會給予適當之處份並提送相關單位備查
17.其他:本計劃如有未定之事宜,將由大會召開會議修訂之